我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20.3亿元合作协议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新闻信息中心  2008年12月19日

    18日15时,我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贷款签字仪式在香格里拉大饭店隆重举行。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未来两年内向我区提供20.3亿元贷款,分别用于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生态建设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此次合作,是双方积极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政策要求。

  当日,长春市市长崔杰、副市长王学战、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郭新双出席签字仪式并表示祝贺。长春市政协副主席、净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管树森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杜百舜在协议书上签字。仪式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慧力主持。

  据了解, 20.3亿元贷款将分别用于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生态建设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生态建设包括退耕、退屯后增加植树造林面积1320公顷;通过人工栽植、培育和引入天然更新阔叶树,进行林相结构调整面积4900公顷;以生态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对项目区46处废弃矿山160.7公顷面积进行复绿等。该项工程竣工后,项目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将由50.5%提高到89.5%,极大改善长春市的环境质量,并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全长48.1公里的城市道路21条;涵盖交通、绿化及照明、征地面积241万平方米,拆迁面积17410平方米的附属工程;建设给水、排水、热力、电力、电信工程等。

  长春市政协副主席、净月管委会主任管树森强调,此次,省开行以敏锐的眼光和卓越的胆识,决定对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增贷款20.3亿元,充分体现了省开行积极响应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战略决策的大局意识,对于加快净月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促进省开行的业务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重要影响。净月经济开发区将科学使用贷款资金,努力把开发区建设好、发展好,在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更大的力量。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郭新双表示,多年来,净月经济开发区为改善长春市城区空气质量、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开发银行与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直保持着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天签约的20.3亿元贷款项目,是双方在充分沟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基础上合作的又一新成果。

  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在签字仪式上指出,此次贷款协议的签订,是省开行支持长春市加快发展的创新之举,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既有利于扩大开行信贷业务,又有利于破解影响开发区发展的资金瓶颈,实在是一个互惠双赢的典型范例。”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杜百舜、副行长钟小龙、副行长张金荣及长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